关于做好2026年“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安徽工程大学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悦  发布时间:2026-10-27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

根据“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安徽工程大学困难学生助学金捐赠协议,并经与安徽阳光电源公益基金会协商,现就我校2026年该项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一)推荐对象:

1.主要面向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数理与金融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等12个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学生须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为“特别困难”档次。

(二)推荐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优先考虑属于重点保障人群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二、名额分配与资助标准

1.本次助学金总额为10万元人民币,由安徽阳光电源公益基金会捐赠。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根据安徽阳光电源公益基金会的捐赠意愿,并且经省慈善总会协商,共分配初选名额2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 院

推荐名额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电气工程学院

3

集成电路学院

3

纺织服装学院

1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

数理与金融学院

1

建筑工程学院

1

人工智能学院

1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院初选与公示(11月18日前):各学院对照条件组织评选,经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2.材料报送(11月20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学生材料报送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需提交材料包括:附件1:《2026年“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安徽工程大学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安徽省慈善总会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申请表》(纸质版,填写到申请原因)、附件3:《2026年“安徽工程大学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困难学生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安徽省慈善总会2026年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受助学生花名册》(电子版)。

3.报送方式:纸质版交至老教职工宿舍6号楼5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5198496@qq.com。所有材料请按附件3顺序整理。

4.学校审核与公示(11月30日前):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汇总审核材料,将推荐名单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

5.资金发放与备案(本学期结束前):公布最终名单,助学金将转入学生银行卡,相关材料报捐赠方及安徽省慈善总会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严格把握条件,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思想教育,融入规则、诚信、感恩、自强、助人意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

3.严禁任何违规行为,如班级截留资助金、受助学生用助学金请客或高档消费、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平均分配、轮流坐庄、强制获奖学生捐赠等。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

4.最终获助学生须与校基金会签订承诺书,承诺常怀感恩之心,并积极参加学校及校友会、基金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赵老师,联系电话:2871369。


附件1:2026年“安徽工程大学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省慈善总会-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申请表.docx

附件3:2025年“安徽工程大学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困难学生助学金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4:省慈善总会-2026年阳光桥-新生成长计划受助学生花名册.xlsx

 

 

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