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预通知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25-06-25   浏览次数:100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展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4.业务能力强,具有敬业精神,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学有余力,至少在岗工作时间1年。

5.品学兼优的贫困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需经研究生指导教师许可。

7.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是“三助”岗位中“助管”的一项具体工作形式,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助教和助研岗位。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者填写《安徽工程大学2025-2026学年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安徽工程大学2025-2026学年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党委审核推荐,于630日前将报名材料(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工部。纸质版送至一站式学生社区309.电子版发送至xsc@ahpu.edu.cn。

3.选拔考核

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统一选拔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围绕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考核,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人员。

4.综合考察

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5.学校审批、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相关要求

1.兼职辅导员是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补充力量,对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意义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保证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学业所在学院进行学业管理,用人单位对兼职工作进行管理。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3.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管理、培训、考核、待遇保障等,按照《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安徽工程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2: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

 

 

学工部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