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预通知 |
|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25-06-25 浏览次数:1001 |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4.业务能力强,具有敬业精神,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学有余力,至少在岗工作时间1年。 5.品学兼优的贫困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需经研究生指导教师许可。 7.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是“三助”岗位中“助管”的一项具体工作形式,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助教和助研岗位。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者填写《安徽工程大学2025-2026学年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安徽工程大学2025-2026学年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党委审核推荐,于6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工部。纸质版送至一站式学生社区309.电子版发送至xsc@ahpu.edu.cn。 3.选拔考核 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统一选拔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围绕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考核,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人员。 4.综合考察 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5.学校审批、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兼职辅导员是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补充力量,对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意义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保证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学业所在学院进行学业管理,用人单位对兼职工作进行管理。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3.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管理、培训、考核、待遇保障等,按照《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学工部 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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