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人:柏杨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89 |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4〕1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名额及奖励金额:加上第一批次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23名学生,共计46名,每人10000元。本次,即第二批次国家奖学金申请,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继续推荐。(名额分配同第一批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及奖励金额:共521名,每人6000元。 名额递补:原推荐521名学生中,如被推荐为第二批次国家奖学金获评对象,空出名额依次递补。 三、推荐工作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1.11月7日前,各学院对照国家奖助学金推荐条件,按推荐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2.11月8日,各学院向学校等额推荐2023-2024学年第二批次国家奖学金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递补推荐学生名单。学院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1,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2023-2024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附件3,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2023-2024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5)、《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附件6)。电子版发送邮箱:793669279@qq.com。 3.11月15日,学生处汇总审核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递补推荐学生材料,报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将推荐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4.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后,由财务处将国家奖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处 2024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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