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交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和受理证明的通知 |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4497 |
各学院: 已在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或安徽省农商行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本科学生(包括新生和老生),均持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受理证明或安徽省农商行贷款回执单(系统在线打印,上面有学校贷款审核需要录入的信息和验证码)。 为了帮助学生完成贷款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贷款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受理证明或安徽省农商行贷款回执单的右上角依次写上班级和学号,以便信息核对和贷款系统录入。 二、以院部为单位于9月8日前将老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国开行)或贷款回执单(安徽农商行)收齐交至学生处(师生活动中心三楼310);9月15日前将新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国开行)或贷款回执单(安徽农商行)收齐交至学生处。 三、相关说明 (一)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虚线以上)或安徽省农商行贷款回执单分开整理,分别备注份数。 (二)申请其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黑龙江、江西、福建、河北等地区的学生)不需要统一交送《贷款确认函》,若需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签章的,学生可直接到学生处签章,然后反馈给银行。 (三)农商行和国开行的贷款均有时限要求,请各学院、研究生部严格按以上时间节点,将材料收齐统一送至学生处,以免耽误学生办理贷款。 (四)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转专业、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错误更正等原因而发生就学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贷款系统更改信息,系统提交【就学信息变更申请】。 四、贷款审核工作流程 (一)开学后一周左右,办理贷款学生将受理证明(国开行)或贷款回执单(安徽农商行)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送到学生处。 (二)9、10月份,学生处将贷款金额和验证码录入贷款系统,进行审核。 (三)11、12月份,资金经由学生账户过账,银行直接将贷款金额划进学校账户,学校核对贷款到账信息。 (四)12月份,学校扣除学生学费后将余额打入学生账户(学校发的建行卡)学费已交,贷款总额全部打入学生账户;贷款不足缴纳学费的资金缺口,由学生至财务处补缴齐。
学生处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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