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青春 学校首期“法治辅导员”受聘上岗
发布人:赵静云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152

615日,学校在图书馆201举行首期法治辅导员聘任仪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郑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黄太华出席仪式并致辞。南陵县、鸠江区、经开区5法官,学生处、保卫处相关人员,各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聘任仪式由宣传部部长孙浩然主持。

郑健代表学校向全市法院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法治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对于践行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合作,聘任法治辅导员,是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的有益探索,更是加深院校之间支持协作、协同创新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希望院校双方以法治辅导员进校园为契机,进一步加深合作,积极参与学校法治教育的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把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推上新台阶。

黄太华表示,与地方高校联合开展法治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校院共建共治,合力守牢校园安全阵地的重要载体,也是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传播法治思想和法律常识的有效形式。他希望法治辅导员能够切实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做好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助力创建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法治校园。

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少年法庭负责人郑舒虹介绍了芜优未来品牌活动的开展背景,表示将继续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丰富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强化青年法治思维,全方位护航大学生健康成长。

法治辅导员代表潘礼银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担任法治辅导员是荣誉更是责任,将会全面履行法治辅导员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共建社会主义法治校园。

聘任仪式上,学生处处长黄炜宣读了法治辅导员聘任名单郑健为法治辅导员颁发了聘书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据悉,本次市中院从全市两级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中选拔了5名优秀法官担任我校15个学院的法治辅导员。后期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学生犯罪、参与安全管理、落实帮教责任、指导依法治理等开展工作,助力法治校园建设。

 

(文:赵静云;图:蒋梦萍;审核:黄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