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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申报兼职辅导员人员综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次数:853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工程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党字〔2020〕11号)和《安徽工程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党学工字〔20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前期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人员申报兼职辅导员的基础上,就做好申报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人员综合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申报人员的兼职意向,由兼职意向学院根据需求计划,通过资格审查、业务考察等方式,按照选聘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于9月29日之前报送至学工部。电子版请发送至xsc@ahpu.edu.cn,纸质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至师生活动中心309室。

二、学工部会同各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意见将申报人员具体分配至各学院。

 

    附件:兼职辅导员综合审核汇总表.xlsx

学工部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