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军训舞蹈大赛的通知 |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960 |
各学院: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丰富军训期间校园文化,提升学生美育教育,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军训舞蹈大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不忘初心·美育活力 二、主办单位 校学生处 三、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 四、时间地点 2020年10月14日下午2:30;校第一田径场 五、参赛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新生参加,参赛人数不限。表现形式和风格等不做统一要求。 2、体育学院安排指导人员,协助各学院初评一支队伍代表学院参赛。 3、10月13日前,将节目名称、参赛人员和指导人员信息(班级、姓名、学号)、伴奏(mp3格式)报送至体育学院(联系人:周熙文,13017514682,邮箱1290547038@qq.com)。 六、评分标准 1.仪表仪态:服装整洁,整体精神面貌积极向上;进出场秩序良好,行动整齐迅速,表演过程中队形整齐。 2.情感表达:能够准确把握舞蹈的主题思想,感情到位,能够较好地营造舞蹈的意境,具有良好的感染力。 3.舞蹈质量:节奏准确;表演过程完整流畅,无中途错误、卡顿等现象。 4.舞蹈技巧:能够默契配合;动作清晰和谐统一。 5.舞台创意:节目表演方式多样化,体现良好的艺术创意;具有良好的现场表演效果;背景音乐高质量,内容符合大赛主题。 6.决赛按照以上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 七、奖项设置 大赛评定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最佳指导老师奖等单项奖。每个奖项发放奖品和证书。 八、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积极筹备,认真组织,选拔高质量参赛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排练时间,积极开展舞蹈排练。 2.各学院团委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对本科生参与演出进行签到和赋予学时。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良好的组织工作,弘扬爱国、爱党、爱校的精神,为学校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
校学生处 2020年10 月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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