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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18-06-08   浏览次数:1767

各学院:

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做到“人人学”“全覆盖”,在全校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树立表彰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校学字〔20181号),学校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活动主要环节有学习实施阶段、学院评选阶段、标兵评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经各学院评选推荐,学工部组织的标兵推荐对象对活动情况的展示与答辩,全校共评定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000,评定先进集体标兵一档10个,先进集体标兵二档10个,先进个人标兵一档15名,先进个人标兵二档15名。

请各学院加强宣传,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践行。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奋斗,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表彰名单见附件。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生先进集体表彰名单.pdf

    附件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先进个人表彰名单.pdf